浏览数量:49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9-06-27 来源:本站
现在民间借贷的行为越来越普遍。借钱容易要钱难,很多人在借钱的时候碍于情面、或者疏忽大意等,入了借贷的坑。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擦亮眼睛,小心谨慎!
写欠条借条的问题
1、借条中的姓名
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姓名同音不同字,可认定原告系实际出借人。
2、孤证存疑的借据
原告起诉还款的依据仅有借据且借据存在多处疑点,其诉讼请求难获法院支持。
3、多张借条与总条
债务人出具多张借条而最后一张借条含有“共”字等表合计意思的,可将其认定为总条性质。
4、胁迫下的欠条
债务人主张欠条系因胁迫而出具但未能举证证实,则其仍应负偿还责任。
5、借用他人信用卡
借用他人信用卡消费并承诺还款的,形成借贷关系,并需支付怠于还款造成的滞纳金损失。
6、转账凭条作为证据
债权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系借款并要求偿还,债务人主张并非借款但未能举证证明,则应认定转账凭条所记载数额的借款成立。
借贷合同下款项的问题
1、本金预扣利息之一
借款人虽主张出借人从借款本金中当头抽取了部分利息但未能举证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2、本金预扣利息之二
为从本金中预先扣除部分放贷收益而让借款人出具的现金收条,法院不予认可。
3、借条与款项交付
巨额现金仅凭借条难以认定已经实际交付。
4、收条与款项交付
可依据借款人对巨额借款出具的收条综合认定出借义务已经履行。
借贷合同的利息与利率
1、复利的认定
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到期后将未偿还本息累加后重新签订借款合同的,有别于复利约定。
2、逾期利息的计算
当事人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的可视为无息借款,但逾期利息仍可参照银行同类逾期还款利率计算。
3、逾期利率的认定
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内利率超过了四倍利率且未约定逾期利率的情形下,法院如何在判决中确定合同期内利率及逾期利率。
4、逾期计息基数
借款到期后的逾期利息,可根据当事人合同约定以到期逾期的本息合计作为计息基数。
5、超四倍利率已付利息
按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上的利率已付之利息,法院可不再于预。
6、违约金的认定
借款期内未约定利息、但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的借款合同比照适用四倍利率的限制。
借款的偿还以及债券的转让
1、偿还的证明责任
债务人承认借入款项并主张已偿还但未能举证证明,则其应对所借款项负清偿责任。
2、ATM机还款
债务人主张债权人账户新收款项系其通过自动存款机偿还借款,债权人否认但未能举证证明,则法院可支持债务人的主张。
3、还款抵充顺序
还款时未明确系还本或还息的,应先抵充利息再抵充本金。
4、还款条的认定
还款条所记载事项与借款合同不具有充分一致性,则难以认定该借款合同所涉款项已经清偿。
5、录音证明还款
债权人虽持有借条,法院仍可根据债务人提供的录音资料认定债务已经清偿。
6、债权转让的通知
债权受让人向债务人为债权转让通知亦生债权转让之法律效力。
综上,为了避免借贷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出借人与借款人一定要充分了解借贷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充分准备,避免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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