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数量:160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9-10-12 来源:本站
民间借贷法律事务律师谈“做会”是否属于民间借贷?是否受法律保护涉及如下问题:
“做会”不属于民间借贷,其行为本身不受法律保护,除了“会脚”的“会钱”本金部分受保护外,“做会”的“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做会”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或者“会脚”人数在30户以上的,或者造成“会脚”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会头”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会脚”以“做会”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会头”还钱,法院一般不予立案受理,只能通过“清会”方式处理。
【民间借贷法律事务律师提示】
“做会”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做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即使是“会钱”本金部分,因“做会”本身容易“倒会”,也不是都有保证的。因此,参加“做会”应当十分谨慎。
目前,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提供以下服务:刑事业务服务、房地产建设业务服务、金融业务服务、民间借贷法律服务、不良资产服务、公司法律事务服务、融资租赁法律事务服务、商业特许经营法律事务服务、商事诉讼服务、公益事务服务、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事务服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服务、企业风控及股权事务服务、民事诉讼执行法律事务服务、企业顾问法律事务服务、破产清算法律事务服务、证券基金法律事务服务、合同风险防控法律事务服务、公司并购重组业务服务、重疑难案件法律事务服务、民商事法律事务服务、家族办公室法律事务服务、金融资产管理法律事务服务、商事争议解决法律事务服务。
版权所有:Copyright by 2017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 鲁ICP备19017715号-1
技术支持:易启徕(山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